国家工商总局28项意见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西部开发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出台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二十八项支持意见,包括鼓励外国投资者开办广告企业;下放企业登记审核权限,省工商局可以核准企业名称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内容。
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市场主体发展
支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市场 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企业档案,查处浪费和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为,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在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对城乡市场主体发展,特别是涉及循环经济的市场主体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的实际问题,支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
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企业名称中可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表述用语。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对于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登记注册工作也给予了指导支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委托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支持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发展。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以登记;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明确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要积极支持。
优势品牌企业可以商标质押贷款
支持培育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及驰名商标。支持甘肃地方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商标;支持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发展油橄榄、核桃、花椒、食用百合等地方特色产品;对地理标志商标实行快速审查的“绿色通道”制度。支持甘肃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的,依法予以认定。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甘肃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商标。此外,支持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支持甘肃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实现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在商标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免于提交出质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企业名称数据库向甘肃开放
对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授予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不含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核准的受理权。授予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受理权。支持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申报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核准、变更。(西部商报 ) |